出版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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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伦理规范旨在加强期刊的学术诚信建设,规范投审稿、编辑及出版过程,严格抵制学术不端行为。PARTICUOLOGY《颗粒学报》严格遵守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的要求和准则,依据国内外出版伦理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对作者、审稿专家和期刊编辑提出以下期望。


一、作者的出版伦理

(1)应仔细阅读《征稿简则》和《投稿指南》等内容,保证稿件内容符合本刊的征稿范围和投稿要求。

(2)不得将同一稿件同时投稿给多个期刊,主要内容及关键要素未在其它地方发表,已发表稿件不能重复发表或者拆分发表。

(3)保证稿件为原创作品,内容表述科学、准确且不含涉密信息;数据真实可靠,无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侵权等学术不端行为。

(4)引用他人论文时必须明确标引文献来源。当稿件包含第三方创建的图像或图表等素材时,在出版前必须获得这些素材版权所有者的明确许可。

(5)保证稿件的发表已征得所有署名作者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所有署名作者必须是论文研究内容的实质性贡献者,投稿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减或变更作者。

(6)应保留稿件的所有原始资料,必要时需提供原始数据、图表或源代码。如稿件发表后存在任何错误或不准确之处,应尽快联系编辑部进行更正或撤回处理。

(7)应解决研究过程中存在的所有安全隐患和潜在危害。任何涉及人体或动物的研究应符合国家、地方和机构的法律和要求,并提供研究方案的伦理审查证明文件以及涉及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等。

(8)应在稿件中披露任何与该研究有关的利益冲突和资助信息,如雇佣关系、研究合同、专利许可、咨询机构等。对论文发表给予支持或帮助的人或单位应在致谢中清楚说明。

(9)应尊重并仔细答复审稿专家意见,按照意见逐条修改论文;如有异议,可及时向编辑部提出申诉。

(10)如在已经出版的论文中发现错误或疏漏,应及时联系编辑部,并配合编辑和出版单位进行勘误、补遗或撤回处理。

(11)对已经定稿录用的稿件,若发现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本刊有权退稿,并告知作者单位和相关期刊;对已经发表的论文,若发现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本刊将作撤稿处理,并刊登撤稿声明。


二、审稿专家的出版伦理

(1)本刊评审方式为单盲同行评议,即评审者知道作者的姓名和单位,但作者不知道评审者的身份。

(2)应秉持公正、客观、科学、准确、及时的原则审查稿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稿件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读性等方面提出合理意见和修改建议。避免受投稿人地域、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以及地位、资历等因素影响。

(3)应及时向编辑部报告错误观点、逻辑谬误、伦理问题、无根据的结论以及涉嫌剽窃、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不得有无礼、贬低、人身攻击的评语出现。

(4)及时澄清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与作者、单位等存在竞争、合作或其他关联利益冲突时,应主动回避评审稿件。

(5)应及时评审稿件并给出具体审稿意见,不得无故拖延审稿。如因故无法评审或不能如期完成评审,应尽快联系编辑部或推荐他人评审。

(6)不得泄露、盗用、违规使用作者的研究思想、研究成果和稿件内容,不能利用评审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期刊编辑的出版伦理

(1)遵守学术出版道德及规范,维护科研诚信。秉持公正、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处理稿件,确保稿件高质量按时出版。

(2)应基于稿件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可读性以及与期刊关联性做出接受出版、退稿或拒稿的决定,不能提出基于非学术标准、超出期刊范围和宗旨的编辑意见。

(3)应遵循保密原则,在稿件处理的过程中履行保管、保密责任。除作者、审稿人、编委会专家外,不得向其他人泄露稿件的信息,包括稿件内容、数据、审稿进程、评审意见等。

(4)应确保同行评议的公平、公正,保证每篇稿件至少由两位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同行评议。尊重评审专家意见,不得受利益驱使、人际关系、学术成见等因素干预同行评议。

(5)鼓励学术争论、提倡百家争鸣。建立申诉机制,允许作者对审稿意见提出异议和质疑。编辑过程中,如稿件存在较大修改或涉及学术观点的关键性修改,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6)对学术不端行为有调查、沟通的义务,对作者和审稿人的不当行为有追究其责任的义务。如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已发表的文章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必须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及时撤回、更正稿件或公开发表澄清、道歉声明。

(7)当因竞争、协作等因素与作者或其单位存在潜在利益冲突时,编辑应及时回避。不得利用编辑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以上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PARTICUOLOGY《颗粒学报》所有,查询更多有关出版伦理的信息,请参阅COPE网站:https://publicationethic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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